2012年3月19日中午时分,犯罪嫌疑人魏某窜至罗湖区某小区,推开一栋楼下未关牢的铁门后,沿楼梯上到8楼,用手从门缝里将8楼到9楼的铁门打开,进到9楼的阁楼里,盗窃了电风扇、洗手盆、电线等物品。后觉得携带不便,于是便在楼下不远处摆摊出售。就在这时,事主准备出门路过此处,看见魏某出售的东西正是自己放在阁楼的家中物品,于是立即通知小区保安员,魏某还在为“做生意”兴奋时,被当场抓获。魏某方才如梦初醒,并交代其在此之前,还有三次也是在这里以同样方式盗窃得手以及在其他地方两次盗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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