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东莞中院对东莞理工命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敖翔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50余万元。法庭认为敖翔自首,可从轻处罚。对此,被害女生父亲称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将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东莞中院回应,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重判凶犯会打击自首者。
  2011年11月21日,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小梁上厕所时,因反抗同校大四男生敖翔对其实施猥亵而被杀害。据了解,敖翔曾先后七次在该校猥亵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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